1、我区没有采购使用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信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为不合格疫苗。上述不合格批次疫苗我市及我区均未采购和使用。
2、我区没有涉事批次的狂犬病疫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15日通告称:长春长生涉事狂犬病疫苗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我市曾采购的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均具有国家药监部门批签发合格证,且未发生异常反应。目前我市涉事企业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已全部停止使用。天津市2018年至2020年招标采购中,长春长生的疫苗也均未中标。
3、疾控部门将高度关注此次疫苗事件进展。
我中心及时回应群众咨询,同时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免疫规划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我区免疫规划工作,保障我区人民群众健康。
天津市河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免疫规划科
2018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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